現(xian)公布(bu)《農業部關于修改和廢止(zhi)部分規章、規范性文件的決定》,自(zi)公布(bu)之日起施行。
部(bu) 長
2017年(nian)11月30日
農業部關(guan)于(yu)修改(gai)和廢止(zhi)部分規章、規范(fan)性
文件的決定
為了依法保障簡政放(fang)權、放(fang)管結(jie)合、優(you)化服(fu)務改革措施落實,農業部對(dui)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(mian)清理(li)。經過(guo)清理(li),農業部決定:
一、對18部規(gui)章和(he)4部規(gui)范性文件(jian)的(de)部分條款予以修改(gai)。(附(fu)件(jian)1)
二(er)、對3部規章和(he)36部規范性文件(jian)予以廢止。(附件(jian)2)
本(ben)決(jue)定自公布之(zhi)日起施行。
附件:1.農業(ye)部決定修改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
2.農業部決定廢止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(jian)